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遴选海南省《海上环卫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海上环卫工作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海南省海上环卫项目宣传工作力度,我厅拟开展我省《海上环卫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现就遴选编制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片概况
(一)拍摄制作目标
拍摄制作《海上环卫项目宣传片》,通过全面广泛的视频播放渠道,让市民对海上环卫工作有一个基础的认知和了解,从而进一步推进海上环卫项目的持续开展。
(二)拍摄制作费用
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
(三)确定拍摄制作单位
根据相关单位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资金计划和报价等方面情况,同时编制费用控制在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以内,以拍摄制作经验丰富、后期技术良好、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拍摄制作单位。
(四)拍摄制作方式
以现场拍摄、后期剪辑、调光调色、调音等方式完成拍摄制作工作。
(五)拍摄制作工作评价
1、拍摄制作工作评价主体: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拍摄制作工作评价内容:
(1)宣传片出片时间方面:负责拍摄制作工作的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给我厅提交宣传片成片。
(2)保守工作秘密和知识产权方面:拍摄制作单位要为委托方保守商业机密、保护知识产权,未获授权时不得发布任何数据指标等信息。
(3)拍摄制作工作具体要求:一是核实宣传片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逻辑性;二是核实宣传片是否按照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拍摄制作;三是要求宣传片时长不低于5分钟。
二、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有关要求
(一)参加遴选的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相应拍摄制作业绩经验及资质的供应商。
(二)报名参与遴选材料
按照下列内容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纳税证明等,相关部级及省级课题研究证明等)、资信、质量体系等凭证复印件。
5、工作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宣传片拍摄制作领域相关业绩。
6、服务方案。分别给出对海上环卫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的理解、拍摄制作工作的思路、涵盖内容、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2日18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3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上环卫项目宣传片报名”,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制作单位。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厅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正式确定宣传片拍摄制作相关事宜。宣传片的所有权归我厅所有。
三、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
联系人:林毓,联系电话:0898-65373159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