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康沃斯辐射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两项资质的公示

天津康沃斯辐射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康沃斯辐射防护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1个月内完成整改。

你单位未在整改期内提交整改材料,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28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以下情况,可向我委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相应资质标准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如需申诉,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联系电话: 022-24538428、24538419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