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渝建物业〔2021〕1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场监管局(分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民法典》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我委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