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广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标规〔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广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6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一)对《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二)对《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发改价监〔2018〕135号)的有关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情形。

  三、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征求意见复函”。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jt_kxc@gd.gov.cn。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5楼351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收,邮编:510045。

  

附件:广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