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表扬活动的通知》(浙建城管函〔2021〕242号),经各地环卫主管部门、总工会自下而上推荐,产生了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拟表扬对象。经研究,现对25个“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100名“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9月29日。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1050955,传真:0571-87052848。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