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天津市盛世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天津市盛世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前,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发现你公司不再符合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经核查:

你公司现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名,其中2名实际社保缴费不在本单位,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同时朱国利作为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王敏作为你单位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路宝琨作为你单位申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陈勇作为你单位申请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的技术负责人现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足其资质标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28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提交至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地址:河东区大直沽五号路七号海河大厦三楼313室)。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