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乡
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公示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云南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设计与名城处反映。
联系电话:0871-64320310
附件 云南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