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 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 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桂建房〔2021〕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网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持续整治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区各地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房地产秩序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工作。在2021年7月22日国务院召开的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抓紧抓好,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制定方案,破解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堵点难点

各市要围绕建房〔2021〕55号文件明确的整治规范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规范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案要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狠抓落实,确保整治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规范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明确本单位负责整治规范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1名,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人员信息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牵头汇总本地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层面将根据各地整治规范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检查。

联系人:李婕,晁天鸽;联系电话:0771-2260010,2264302;电子邮箱:gxjstfcc@126.com。

附件: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负责人员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

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附件

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负责人员信息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及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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