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桂建房〔2021〕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宣传在物业行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引领我区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营造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行业发展氛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的工作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行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包括物业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者、项目经理、物业管家、设施设备维修人员、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养护员等岗位。全区“最美物业人”原则上按2020年各市实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数占比分配名额,合计100名。

二、参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

(二)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突出,服务意识强,有亲和力,恪尽职守,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三)从事一线物业服务工作满2年以上;

(四)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

(五)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坚守在防控第一线,为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疫情防控服务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过、获得政府部门奖励的优先推荐);

(六)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曾获得物业服务企业表扬或获媒体宣传的优先推荐;

(七)所在物业服务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宣传选树程序

(一)宣传选树初评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各市物业行业组织负责将活动的方法、程序和要求传达到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择优推荐,组织填写《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申报材料》,报送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征求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申报材料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后,根据本地区申报情况,综合考评,形成推荐意见上报我厅。

(三)我厅从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人物事迹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和所引发的示范效应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候选人,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授予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荣誉称号。

(四)获得广西“最美物业人”的物业行业工作者所在单位可申请将获评信息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获得相应的信用加分。

四、参选材料及上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⒈ 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申报表;

⒉ 参选人员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⒊ 参选人员在物业行业中曾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⒋ 参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⒌ 展现参选人员工作风采的照片两张(jpg格式,大于1M)。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各市提交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本地区申报情况,综合考评,确定各市推荐对象,并提交以下材料:

⒈ 本市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推荐人选汇总表(加盖公章);

⒉ 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全部申报材料。

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同时将扫描的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jstfcc@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此项活动是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积极动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选申报、初审、推荐、上报等相关工作。通过宣传选树,及时发现、挖掘和树立新时代行业典型。

(二)诚信守诺,确保申报真实。各市要认真把关,严格按照宣传选树条件择优推荐;申报单位和个人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申报,承诺所申报的事迹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加资格,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廉洁自律,确保公正公平。本次活动,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宣传选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名义吃请,严禁收授礼品礼金,一经发现,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四)加大宣传,弘扬行业正能量。各市要充分运用单位官方网站,政府官方媒体、行业工作群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积极挖掘身边的典型事例、先进人物,加大宣传力度,弘扬行业正能量,切实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雪心,0771-2260010;黄韬,0771-2264306。

附件:⒈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申报表

⒉ 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推荐人选汇

总表

⒊ 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

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

申报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从业岗位

从业时间

学 历

电 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岗位类别

工作单位

职 务

项目名称

项目荣誉

工作简历

近五年

获奖情况

近三年优秀事迹介绍(可另附材料):

照片(展现参评人员工作风采的照片两张,jpg格式,大于1M):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属地社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属地街道(乡镇)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属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

评评委签字:

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⒈该申请表可通过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下载。

该表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盖章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产处电子邮箱:gxjstfcc@126.com。咨询电话:0771-2264312。

附件2

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推荐人选汇总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

申报

类别

本岗位

从业时间

所在

项目

项目最高荣誉

个人

最高荣誉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备注

注:⒈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推荐人选,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荣誉表彰单位。

⒉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控制好推荐人数,并按推荐排序填写,推荐人选以物业行业一线员工为主。

联系人:联系电话:微信号:

附件3

2021年度广西“最美物业人”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城市

2020年末实有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个)

2020年末实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数(人)

2020年末实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数在全区占比

“最美物业人”名额分配(人)

1

南宁

587

33927

19.16%

19

2

柳州

326

21660

12.23%

12

3

桂林

421

41700

23.55%

24

4

梧州

222

5497

3.1%

3

5

北海

316

11000

6.21%

6

6

防城港

170

5525

3.12%

3

7

钦州

181

5657

3.2%

3

8

贵港

216

19124

10.8%

11

9

玉林

195

5297

2.99%

3

10

百色

176

4815

2.71%

3

11

贺州

118

2804

1.58%

2

12

河池

146

4479

2.53%

2

13

来宾

100

11645

6.58%

7

14

崇左

104

3193

1.8%

2

15

合计

3298

177052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