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告知性承诺备案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琼建人〔2021〕24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第二批告知性承诺备案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告知性承诺备案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培训及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告知性承诺备案的通知》(琼建人函〔2019〕509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建人〔2020〕]244号)要求,经核查,申请告知性承诺备案的海南铭杰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符合条件,可以开展建设培训及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备案管理,培训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请海南铭杰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及技能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考核质量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海南铭杰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培训业务范围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铭杰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培训业务范围

序号

建设培训业务范围

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业务范围

备注

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与继续教育、安管人员考前培训与继续教育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装配式建筑等相应的职业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