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及成果评审意见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A—02地块项目等19项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自贡市展览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及附属工程等14项申报应用成果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组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1月5日—11月12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诉、投诉材料或个人署名材料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提交到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电话:85534792

附件:1.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评审意见

         2.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评审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