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人教函〔2021〕139号
关于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人教〔2019〕204号)要求,四部门于2021年5月组织了全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就考试合格标准、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一)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科 目 |
合格 标准 |
试卷 满分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60分 |
100分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 |
60分 |
100分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工程) |
60分 |
100分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 |
60分 |
100分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 |
60分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