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推广节能环保、品质优良的新型绿色建材和先进设备,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我厅将组织编制《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版)》(以下简称《目录》)。为确保《目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实用性,现就《目录》征集意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包括建筑用钢、混凝土材料及制品、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幕墙、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材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建筑及市政管道、供热采暖设备、道路材料、配电照明设备、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备、可再生能源设备、资源化利用制品、建筑起重设备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产品、设备、设施。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工作面向全省公开进行,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专家等,对符合现行推广政策或有必要予以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产品均可提出意见,对编制工作有好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一并提出。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征集意见表》加盖公章(个人请署名)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郅 超 0311-87904570 87904504(传真)
邮 箱:hbjsttt@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112室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征集意见表
提出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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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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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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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推广应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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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使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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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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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限制或 禁止使用依据(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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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及范围 |
写明适用区域、工程类型、工程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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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条件 |
已颁布的相关技术目录、产品标准、工法、图集等文件名称 |
注:1、类型在相应的栏目后划“√”;
2、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类可不填写“适用条件及范围”或“ 应用技术条件”;
3、对列入推广、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不针对具体生产企业,不标注企业品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