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及执法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规范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检验机构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中的把关作用,有效遏制和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2021年11月至12月,我委组织市住建执法总队、工程机械行业协会、起重机械检测管理专家成立检查组,对在我市“两工地”从事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的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对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中注册登记,且已在我市“两工地”开展检测业务出具检验报告的8家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情况、检验仪器设备情况、内部管理体系情况、检验检测行为情况、检验标准执行情况、检验报告规范情况、检验档案管理情况等。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随机抽取并复核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50余份,对检查当日检验机构正在实施检验的设备,检查组综合运用微信视频或直奔施工现场的形式进行了全数检查。
从总体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在技术能力和资质核准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规范从事检测活动。通过查阅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相关台账发现普遍存在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垂直度、绝缘电阻值等检测数值未量化、检验报告复审把关不严、整改回复不规范、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等共性问题。检查中还发现3家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检验检测人员信息不实、检验制度执行不严、检验过程可追溯性不强等较严重问题。
二、处理意见
(一)山东晨瑞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自2021年9月至今,公司无注册起重机械检验师,已不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基本条件,仍违规开展检测业务,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30份(现场查实),另外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中梳理出涉嫌虚假检验报告18份,对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带来较大安全隐患,情节严重,依法清出我市“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市场。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查处理。
经初步统计,虚假检验报告涉及的起重机械涵盖西青、滨海新区、津南、南开、东丽、河西、河东、蓟州、河北、北辰、静海等11个区的18个建筑工地。对于虚假检验报告涉及的起重机械,已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办理使用登记的,由住建执法总队发各项目对应的执法机构,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市区两级执法机构督促项目重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安装质量检验,同时各区住建委和执法支队要对虚假检验报告涉及的起重机械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山东安创设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天津办事处疏于管理,办事处不具备与其检验检测工作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检验仪器。检验档案不完善,检验过程追溯性不强。检验检测人员信息不实,不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责令整改,暂停其在我市“两工地”开展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业务6个月。整改期间,企业要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主体责任,对已出具检验报告且处于在用状态的起重机械对照检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未经我委复核合格不得在我市“两工地”开展检测业务。
(三)河南省中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查塔吊(编号3124-017756)检验报告个别数值与原始检验记录不一致,检验师对检验报告复审把关不严,检验原始记录、整改回复等签字不规范,检查时提供虚假材料,误导检查组工作。对天津分公司疏于管理,分公司办公场所、人员管理等混乱。责令整改,暂停其在我市“两工地”开展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业务6个月。整改期间,企业要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主体责任,对已出具检验报告且处于在用状态的起重机械对照检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未经我委复核合格不得在我市“两工地”开展检测业务。
三、工作要求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要综合运用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平台、第三方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等环节的动态监管,发现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倒查设备租赁、安装、检验、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检验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中的把关作用,要认真对照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立即对本单位检验检测质量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全面自查。一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检测业务,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技能培训教育,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有关检验标准规程,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二是要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如实记录检验情况,留存重要部位、关键点位的影像、照片资料,确保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检验过程的可追溯。三是要健全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检验流程和标准,规范检测人员的检测行为,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当场告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出具检验意见告知书。发现被检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还须向工程所在区的建设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