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建科函〔2021〕22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园区管理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做好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工改办〔2021〕9号)有关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施工图审查改革总基调,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项目范围

属于我省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中优化施工许可条件的项目,以及按“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的项目(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除外,详见附件),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可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以上项目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不得强制要求申请施工许可单位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情况,建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考评体系,完善各类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综合考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服务水平、信用信息等情况,对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探索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定期对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开展抽查。

三、积极运用数字化审图成果

属于我省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各市县审批主管部门应充分依托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审批事项时,对加盖电子签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电子文档应予以认可,不得要求申请单位对施工图(蓝图)打印后盖章再扫描形成电子文档。未能加盖电子签章的施工图,仍按原传统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四、支持重点园区改革

支持省级重点园区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但必须在建立健全勘察设计动态监管机制、智能化管控手段并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且有关施工图审查改革举措报我厅备案。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反馈我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联系电话:65352847。

附件:海南省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清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清单

序号

工程项目

备注

1

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含)且不超过五层的房屋建筑工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用信息化系统做好施工许可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琼建管函〔2020〕280号)

2

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是指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得土地使用权且占地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挖填土石方总量不大于1千立方米,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不满500万千瓦时,纳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厂房、仓库(仓储)等社会投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建规〔2021〕5号)

3

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是指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保障群众权益的基础上,内部装饰装修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工业建筑改造项目等不涉及用地面积和土地用途、容积率变更,且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的建筑改造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