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天津韶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撤销作废的公告

天津韶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于2020年7月22日申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升级中,提供的陕西海德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安装工程的成交通知书、合同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单、结算协议;陕西海斯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安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均不属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的规定。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规定,我委依法撤销你单位持有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19、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