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天津市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立足首都政治“护城河”使命,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高危风险场所、紧抓重点行业领域、严把重要时间节点守牢薄弱区域环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职责,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安全风险,织牢织密防控网格,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严密防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2022年冬奥会、全国“两会”筑牢首都消防安全“护城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压实在建项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施工单位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不得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监理单位要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消防隐患问题。住建执法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结合季节性的施工特点,严格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在建项目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工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施工现场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安全网等设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三)强化在建项目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现场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应单独设置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全封闭保护,杜绝乱接乱拉。

(四)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强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用电线路敷设保护和大功率电气使用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类用电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五)强化住宅小区与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住宅小区物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检查,落实巡查制度,重点摸排畅通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瘫痪、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等突出问题,针对消防隐患产生的原因采取不同方式加强整改消除隐患。结合老旧场所改造,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三清三关”活动(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推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六)持续加强农村住房消防安全治理。指导基层村民委员会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住房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滞后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摒弃生产生活陋习,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确保农村住房消防安全。

(七)强化消防知识宣传培训。组织住建执法部门开展消防专项培训,提升全市住建执法人员消防安全检查执法能力。各区住建部门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定期会商研判消防宣传形势,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针对火灾高发区域、高发场所、高发时段和致灾因素,精准开展消防法制宣传、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2022年春节前,督促所属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强化警示性宣传教育,依托各类媒体高频次播放灭火案例、解读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整体意识。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各区住建委、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部署发动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区住建委、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区住建委、各单位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实际成效中。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冬春季节社会面火灾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风险研判,研究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调度指挥,确保顺畅接、有力推进各阶段任务。

(二)加强执法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各区住建委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一线督导、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阶段、分重点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适情约谈相关领导;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迫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

(三)强化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整治

各单位要加强密切沟通和协调配合,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敏感区域、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合力,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检查错时检,源头治理、综合整治,减少隐患存量、降低火灾风险;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坚持顶格执法,用足用好“查封、三停、罚款”等刚性执法措施。

(四)加强工作反馈,确保信息通畅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各区应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年3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邮箱:szjwjszlaqc@tj.gov.cn;联系电话:28468010)。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