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21〕517号)要求,2022年村镇建设统计继续执行《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全省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的村镇基本情况、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设、建设投资等。

二、报送方式

请各设区市将审核后的2021年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厅村镇建设处。

电子数据通过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cxtj.mohurd.gov.ex2.https.443.ipv6.gjxq.gov.cn/)联网直报。用户名和密码同往年一致,如遗失可联系厅村镇建设处查询。

三、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村镇建设统计年报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汇总和初审,并通过信息系统报送我厅。纸质件待电子数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后再报送。

四、组织实施

村镇建设统计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请各地村镇建设统计年报主管单位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

请各设区市确定1名村镇统计年报工作的联络员,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络方式于1月5日前报送厅村镇建设处。填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陈善游,0791-86223994。

附件:建办计函517号.pdf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