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建发〔2020〕1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重点
202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围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并根据建办标函〔2022〕3号文件要求,确定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申报选题和指南。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业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区申报的建设科技项目,区直单位、高等学校和中央驻桂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在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已列入历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且超过一年时间仍未提出验收申请,或无正当理由提出延期申请的,不得申报。
(四)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选题和指南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2-5),并于2022年1月28日前报送材料(申报书及申报材料各一式4份,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具体工作委托广西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负责。联系人:韦爱萍,地址:广西建设大厦2407室(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联系电话:0771-2264212,13768586806;工作邮箱:20666546@qq.com。
(二)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网址:http://zjt.gxzf.gov.cn/)文件通知栏下载。
附件: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
2.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申报书
4.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技示范项目申报书
5.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
6.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受理签收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3日
文件下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_2222022011410570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