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关于下达吉兆桥桥下空间缺陷整改工程投资计划的请示》(津城投工程〔2020〕118号)收悉,现通知如下:
为确保吉兆桥顺利移交,按照市领导在《市建委关于报请审定市政基础设施养管移交方案的请示》(津建工程〔2018〕221号)上的批示,以及造价咨询机构对缺陷整改费用的审核结果,现下达吉兆桥桥下空间缺陷整改工程投资计划34.3694万元(188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移交明细表第76项),资金来源由原渠道解决,纳入项目概算。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