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及自治区本级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工作制度汇编》有关要求,现对2022年度公务车辆汽油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定点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2022年公务车辆汽油采购。
2、服务内容:公务车辆汽油加油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相关资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系统内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单位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该证书(以上三种情况有其一即可)。
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定点供货商范围内有相关服务资质的企业。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以寄出日为准)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综合处。
联系电话:0471-5183526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
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