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河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厅属有关单位,省属有关高等院校及单位:
  为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科技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不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能范围内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科研项目和示范项目按支持方向申报(详见附件1、2),突出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要求项目申报方向
  在支持方向范围内。申报除“智能化技术应用科技示范项目”外的示范项目,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申报时提供复印件。
  三、申报资格
  (一)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省有关单位。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省有关单位,或示范项目所在地为河北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确保其在职期间完成项目研究或示范工作。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科研项目或示范项目的负责人。对列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其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四、申报程序
  各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厅属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高校及单位可直接申报。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正式公函)、科研项目和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3、4)、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第一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均需加盖公章),于2022年3月21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邮箱hbszjtkjc@163.com。
  《河北省建设科技研究项目申报书(2022年版)》中“申报类别”请从《建设科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方向》(附件1)的7个支持方向中选择1项。《河北省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申报书(2022年版)》中的“申报类别”请从《建设科技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方向》(附件2)中的支持方向选择,其中,申报“绿色低碳科技示范项目”和“品质提升科技示范工程”两类示范工程的,申报方向请从该项的子项中选择。2022版申报书可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办业务-资料下载栏”下载。
  联系人:李  坦
  联系方式:0311-87801365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1.建设科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方向.doc
2.建设科技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方向.doc
3.建设科技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4.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