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2〕12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朱忆等176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十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7日
苏建函注册〔2022〕12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朱忆等176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十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