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和2024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承办城市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和2024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承办城市申办工作的通知》(建办外函〔2022〕86号)转发你们,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请对照相关要求,于3月31日前将申办报告等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报送厅计财处。逾期报送视同放弃。

联系人:蒋雷,15988151577(同浙政钉),0571-87055125。

附件:建办外函[2022]86号.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