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6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2017年及以前实施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
二、工作要求
请各主编单位结合标准的实施、反馈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审,并认真填写《广西工程建设标准自审意见表》(详见附件),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我厅将结合各主编单位的自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逐项审查,并审定公布复审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妍娇、覃怡斐;联系电话:2260359,
工作邮箱:gxbzdec@163.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16室;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自审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0日
附件
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自审意见表
标准编号 |
||||
标准名称 |
||||
主编单位 |
(盖章) |
|||
参编单位 |
||||
主要起草人 |
||||
自审意见(建议及理由,可另附纸): 年月日 |
||||
自审建议 |
继续使用修订废止 |
|||
是否愿承担修订工作 |
是否其他 |
|||
主编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
|
邮编 |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