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2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编号:2022067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根据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23号建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建议”的协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一、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区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坚持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乡村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要求,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经初步统计,2018年以来,自治区本级共筹集各类资金3.24亿元用于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项目建设等,不断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其中,我厅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850万元支持河池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用于8个乡镇垃圾中转(转运)设施、43个村级垃圾处理(转运)设施、1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项目,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待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明确后,将加大对河池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支持力度,帮助指导河池市进一步优化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布局体系,合理建设和配置村庄垃圾收集点,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建立完善日常监管和保障设施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卢山雄;联系电话:2366075。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