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遴选2022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推荐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和省级专家团队的函》要求,我省推荐澄迈县和琼中县为2022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我厅拟对以上两个试点县开展2022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个工作,现就遴选评价单位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名称
提交《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报告》。
二、评价费用
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
三、评价工作目标
评价目的和主要内容:围绕我省澄迈和琼中两个试点县,从发展水平、房屋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个方面调研、调查、分析、掌握乡村建设有关情况,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需求,分析试点县乡村建设效果以及目前的发展水平状况,通过分析,查找问题和短板,理出乡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建设性建议。
四、确定中选单位原则
评价费用在1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以内,以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评价单位。
保守工作秘密。在对澄迈和琼中两个试点县的实地考察过程中,要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收集到的相关数据信息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在其他场合使用。
五、中选单位要求
(一)具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纳税。
(三)具有熟悉我省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发展情况,具有扎实的乡村建设研究和实践基础,工作积极性高,梯队合理,有较好的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4份及电子版)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二)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三)报价单。填写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报价总额及费用预算明细。
(四)单位资信。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项目经验等凭证复印件。
(五)工作团队。参加评价单位委派开展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并提供团队负责人简介。
(六)服务方案。分别给出对本次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理解、工作思路、工作成果说明、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17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4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我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价单位。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厅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正式确定评价相关事宜。知识产权归我厅所有。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4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45061
投诉电话:0898-6523820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