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2)54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3号),中央财政2022年共下达我省(不含深圳)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3,498万元,提前下达73,294万元,本次下达130,204万元;下达我省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901万元,提前下达1,318万元,本次下达6,583万元。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补助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 5月5 日(公示期7日)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保障性住房和棚户改造).xls

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xls

附件3: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