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绿色社区名单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

社区是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绿色社区创建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实践。2020年9月,我省印发了《山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建设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市积极参与,涌现出了一批典型示范社区。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社区创建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社区自主申报、市级自评、省级复核、公示等评价工作环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6部门决定命名济南市千佛山街道千佛山东路社区等1592个社区为山东省绿色社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命名社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各市要以绿色社区创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绿色社区示范引领作用,总结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经验,广泛宣传绿色社区创建、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意义,谋划好2022年创建工作安排,明确年度绿色社区创建名单和培育计划,确保年底顺利完成60%城市社区创建工作任务,基本实现我省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附件:第一批山东省绿色社区名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