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起草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湖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起草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湖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起草项目,本项目经费9.98万元。

三、工作内容

深入了解湖南省自建房现状,研究建设和安全使用中的关键问题,起草《湖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四、项目完成时限

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7月底之前完成。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律师事务所、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有为省级单位提供立法服务的经验。鼓励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但项目不得转包或超规定分包。

3.项目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起草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起草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项目实施相关工作会议,并汇报工作成果。

4.本次公开选聘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以项目组形式,并经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以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报价表;(4)《工作方案》及前期准备资料;(5)近二年参与省级政府单位立法项目相关资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参与立法项目所提建议被采纳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申报单位的工作方案、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以往立法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B103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方式:代女士0731-8895030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