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365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建议自治区进一步支持不是贫困村和城中村的村庄建设。不是贫困村和城中村的村庄由于政策不符合,申请一些民生项目时很困难,希望加强政策平衡,让每一个村庄都能得到均衡发展”的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考察广西时的讲话和指示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积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和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一是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对接,筹措落实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全区实施乡镇垃圾中转设施(中转压缩等设施设备改造更新)、乡镇垃圾片区处理设施、村级垃圾处理设施、村屯公共照明等项目建设。二是推动全区实现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覆盖。组织专家对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村落开展集中审查,确保规划编制成果科学合理,更具指导性。基本完成全区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部分传统民居挂牌保护;组织专家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情况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防止“大拆大建”乱打造现象。三是加强村容村貌引导,编制完善村容村貌整治导则;落实乡村建设“营建要点”;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等。四是积极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行动方案,组织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促进我区各类型村庄得到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