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标函〔2022〕295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2022〕20号)要求,为掌握全区民用建筑能耗情况,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按照《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见附件1),依据调查内容分为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兴安盟和其余9个盟市两类,其中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兴安盟统计要求详见附件2。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2021年度相关统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统计数据通过信息平台(http://jznh.mohurd.gov.cn)报送。
各地要提高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统计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研究发展中心联系。
绿色研究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王婷
联系电话:0471-6946889
电子邮箱:tgk15024953775@163.com
能耗统计答疑QQ群:524951057
业务咨询:010-58934942
操作问题:010-82176359
附件:1.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
2.《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106个城市统计要求说明
2022年 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doc|附件2-《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106个城市统计要求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