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贵港市代表团曾健清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桂建函〔2022〕392号

曾健清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重视加强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现有老、旧、危水利设施(正在使用)进行维护和提升,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和生活用水的要求”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各市节水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力度,提升城市居民节水意识。2022年5月,我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围绕“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全面推进节水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2022年4月,我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指导各市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加大节水建设资金投入,提高城市节水系统性,实现节水、治污、减排相互促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指导各市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提升全民节水意识,促进全区城乡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