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河池市代表团陆嵘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桂建函〔2022〕402号

陆嵘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建议在实施乡村风貌改造中突出重点,不能搞一刀切,要量力而行,除‘两高两道’外,还要在田园综合体、农业示范区实施风貌改造,在改造资金投向要重点突出”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至2021年,全区累计完成13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村庄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整体改善。2021年,我厅统筹安排资金共计1.02亿元,支持河池市各县(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河池市各县(市、区)的指导力度。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河池市各县(区)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二是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指导河池市做好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农业示范区等项目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