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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2〕398号 签发人:汪夏明
谭振宁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族乡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支持助推民族乡镇建设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持续推动民族乡城镇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民族城镇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少数民族乡建设工程和特色小镇培育建设。
(一)少数民族乡建设工程。2015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实施了两批共59个少数民族乡建设工程,累计补助3.54亿元,全面提升小城镇综合实力。其中,自治区支持百色市汪甸瑶族乡等13个少数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补助标准600万元,共补助资金7800万元。
(二)特色小镇培育方面。2017年以来,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关于下达2020年广西特色小镇培育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共下达补助资金2800万元,支持培育2个民族类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分别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五彩民族小镇和东兴市江平镇京族海洋特色小镇。其中,京族海洋特色小镇于2021年纳入特色小镇清单名录。截至目前,2个民族小镇核心建设区已落实建设用地面积0.45平方公里,引进企业7家,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民族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的大融合、大繁荣、大团结、大发展。一是在镇区垃圾处理转运设施方面,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和上报项目,我厅结合政府一般债券额度进行统筹,计划对百色市右江区汪甸乡片区处理中心改建生活垃圾转运站给予补助资金150万元,对田东县作登瑶族乡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给予补助资金50万元,对田东县作登瑶族乡镇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升级改造给予补助资金12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处于待批状态。二是在镇区污水管网建设方面,根据各乡镇需求和上报项目,我厅将按照上报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补助资金,目前2022年任务正在统计上报中。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