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市函〔2022〕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 2022 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省城市(含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市县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抓好《陕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陕建发〔2021〕180号)和本地区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防汛应急管理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陕西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2.陕西省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3.陕西省城市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
4.陕西省县城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