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60号

安徽志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中加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建粤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我厅《2021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勘察设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报告,你单位不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条件且未按要求整改。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厅拟撤回你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行政许可。

我厅通过电话通知和邮寄等多种方式,均无法将《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建审函〔2022〕161号)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陈述(申辩)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