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及三年(2021-2023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关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并公布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目标任务,组织各地实施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厅牵头制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及三年(2021-2023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并报请省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专此函达。

  

附件:广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及三年(2021-2023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