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十三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建函注册〔2022〕41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项大卫等5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三十三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