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等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授予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二星级绿色工业建筑标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6日
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等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授予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二星级绿色工业建筑标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