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部署,建立完善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机制,确保高质量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厅起草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收,邮编:510045,电子邮箱:jt_zac@gd.gov.cn。信封及电子邮件请注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