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鳌零碳示范区琼海市工作专班关于确定博鳌零碳示范区部分项目投资实施主体的公示
为落实国家住建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创建博鳌零碳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按照“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市专班于2022年9月23日在海南省住建厅门户网站、琼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琼海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公开选聘博鳌零碳示范区部分项目投资实施主体公告》(内容涉及博鳌东屿岛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岛外农光互补项目、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市专班收到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唯一一家单位报名材料。经市专班组织审核,该公司报名条件符合公告要求,拟确定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为博鳌零碳示范区东屿岛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岛外农光互补项目、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投资实施主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即2022年9月29日-10月1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专班联系。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898-36828851。
海南博鳌零碳示范区琼海市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