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申报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精神,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湘建科〔2022〕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动我省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管理,决定组织开展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申报分为创建阶段、预评价阶段、评价认定阶段。根据142号文件要求,申报高品质绿色建造创建项目,原则上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完成之前申报(附件1: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申报表)。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可随时向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经市州推荐后,我厅按程序受理。

鉴于本次为首次组织申报,为鼓励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在2023年2月28日前,凡符合高品质绿色建造创建要求的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前,向项目所在地市州住建部门提出创建申请;在竣工验收后,可提出评价认定申请。

二、申报管理

(一)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之前申报的项目,按142号文件要求,提交申报资料(附件2)。经市州推荐、省厅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列为省高品质绿色建造创建项目。

(二)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进行申报的项目,除按上述(一)要求提交所列材料之外,还应提交如下资料:

1. 按高品质绿色建造创建项目佐证材料建议表(附件3)中“预评价阶段”要求补充佐证材料和预评价意见;

2. 提交施工图审查意见;

3. 以“智慧住建”系统监管平台中的信息作为佐证材料,提交绿色建造施工情况符合性报告。

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可列为高品质绿色建造创建项目。

(三)在竣工验收后申请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评价认定的,除按上述(二)要求提交所列材料之外,还应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材料以及佐证材料。

三、监督管理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大协调力度,依托湖南省“智慧住建”系统,加强对高品质绿色建造创建项目全流程管理。

联系电话:0731-88950108

电子邮箱:hnjstkjc@163.com

联 系 人:黄婕

附件1:高品质绿色建造创建项目申报表

附件2: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3: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佐证材料建议表-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