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经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先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广东省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并进行了公示。现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办的通知要求,补充公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小军,有关事迹附后。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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