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经公示和申诉复核,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次检查结果将在注册建造师个人信息中进行记录,并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外公布,公布期1年。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时,将核实社保缴纳情况,依法依规办理。
二、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对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对使用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用于工程招投标、资质申报的企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人员社保缴纳、人员业绩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