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村函〔2022〕674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建办村函〔2022〕3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 培训对象和数量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乡村建设工匠中能组织不同工种的工匠承揽农村建房等小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即“乡村建设带头工匠”,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各盟市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培训人数,原则上每个盟市培训人数不少于45人。
二、 培训组织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梳理摸排本地“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情况,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好培训活动。
三、其他要求
(一)乡村建设工匠信息录入模板已移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且新模块工匠录入信息更为全面。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乡村建设工匠”和“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录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完整、准确。
(二)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抓紧组织旗县(区)做好乡村带头工匠培训活动,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司慧
联系电话:13847103891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