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1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 | 1.补贴金额。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 2.补贴面积。结合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成员数量和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
由申请人到所在地市、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或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请。 | 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 当月或季度末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建保发〔2017〕2号) |
2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 | D级危房每户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1.5万元,无房户或因灾造成房屋完全损毁或灭失的,参照D级危房补助标准执行。 | 由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自行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和县级审核通过后,纳入危房改造台账。经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直接兑付给农户。 | 按申请发放 | 当年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年内兑付完毕。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黔建村通〔202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