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3〕6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汪贤超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4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汪贤超 |
A232018019 |
江苏深远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2 |
何坚 |
A232003573 |
德邻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 |
陈晓虎 |
苏建检字第B051A |
无锡市林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4 |
祝明 |
A132012690 |
昆山市城建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