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 年度水效领跑者城市遴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市人民政府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综合评审并公示,现决定命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市为广东省2022 年度水效领跑者城市。
希望相关城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市节水工作成果,建立节水高效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城市节水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