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3〕1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张杏丽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3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张杏丽 |
A232016629 |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
刘劲松 |
A232049425 |
南京鸿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 |
蔚清 |
苏建检字第A089ABCE号 |
江苏建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 |